所属部门:
经研究决定,2020年春节集中休假时间为1月22日—2月5日,1月19日调休上班,2月6日起正式上班。
请各部门妥善安排好休假期间的值班和安全保卫、保密等工作,确保度过一个健康、愉快、平安、祥和的春节。
特此通知。
综合办
2020年1月1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