辅助加热高压电源系统
安全操作规范
一、 送电前必需仔细检查,保证所有连接的安全性和可靠性,填写送电申请单,专人提交,方可送电。
二、 电气操作人员应思想集中,电器线路在未经测电笔确定无电前,应一律视为“有电”,不可用手触摸,不可绝对相信绝缘体,应视为有电操作。
三、 维修开关柜及其它高压设备时,应在明显处悬挂“有人工作,禁止合闸”的警告牌,防止他人中途送电。
四、 检修完毕后,及时清理现场,保持整洁,拆除临时连线,拆除警告牌,所有材料、工具、仪表等随之撤离,所有的防护设施恢复。
五、 注意实验室卫生,所有工具用完放回原位,操作台上禁止摆放与实验无关的物品。
六、 实验室内控制计算机严禁联网,禁止利用控制计算机从事与实验无关的操作,如需拷贝文件,需用专用U盘。
七、 实验室内严禁吸烟,严禁使用易燃易爆物品。
八、 发生火警时,应立即切断电源,用四氯化碳粉质灭火器或黄沙扑救,严禁用水扑救。
辅助加热高压电源组
二O一六年五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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